安庆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诊断与改进
教务一体化系统
安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诊断与改进
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 (教职成厅(2015 ) 2号)、《关于全面推进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 2017 ) 56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皖教秘职成) 2017 ) 49号)的要求,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诊断和改进(简称)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为导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导向,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为宗旨,“需求导向、自主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善”
二.工作目标
本实施细则自2009年以来,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市颁发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应用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建立和应用基于数据综合系统的学校自主诊断改革与抽样评审相结合的诊断和改进制度和工作机制最终旨在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推动改革和创新发展,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人才
三.具体任务
(一)建立工作制度。 围绕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建立学校自主诊疗评审、市教体局全面复核、省教育厅抽样复核常态化周期性工作制度和机制。
(二)明确责任主体。 中等学校是教育工作诊断和改进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学校要按照现代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责任,深入细致地开展自主诊断改进工作,探索形成学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 市教体局作为全市中学教育诊断与改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人,负责全市中学教育诊断与改进的复核工作。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 强化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在诊疗改革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辖区各中学要求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探索提高中学信息化管理能力,改进为教学管理提供参考。
(四)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紧密结合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的实施,引导中职学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层面建立完整、相对独立的内部教育质量保证制度体系。
四.改变就诊对象
本市辖区所有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中等专业学校)。
五.诊断项目
本方案包括6个诊断项目,16个诊断因素,99个诊断点(见附件1-1 )。 各学校可结合办学实际和特色,自主增加诊断点,并在自主诊断报告中进行说明。
六.讨论条件
(一)已经建立和实施教学工作诊断改革制度的学校。
(二)未来3至5年内未列入“停办、停办、合并、转办”的学校。
(三)“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师生比”、“专任教师中专业教师所占比例”、“校舍建筑面积”、“学生平均仪器设备价值”5项指标符合《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教职成) 2010 ) 12号)要求。
七.结论和应用
结论根据学校自主诊断结果和讨论结果的一致性,讨论结果可分为“有效”、“异常”、“等待改进”三种。
有效---本方案16个诊断因素中,自测结果与讨论结果相符12个; 对策有针对性地加强,整改工作切实有效。
异常---本方案16个诊断因素中,自测结果与讨论结果一致<; 十个; 改善措施针对性不强,改善效果不明显。
需要改善--- -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情况。
复核结论,未达到复核条件的学校名单,按照规定程序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讨论结果为“等待改善”或“异常”的学校,设定1年的期限,切实采取必要的措施,促进改善。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属于诊察改革实施范围,但3年内不符合复核条件的学校,停止招生资格。
八.组织实施
(一)组织分工
1 .市教体局统筹实施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诊疗改革工作,制定市级诊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报省教育厅备案,管理、指导、复核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诊疗改革工作。
2 )设立由中高等教育专家、教学科研机构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的安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改进工作专家委员会,指导市级诊断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的研发修订、培训等相关工作。 参加复核工作的专家原则上应当接受相关诊改工作培训。
3 .中等职业学校是做好我校诊疗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确诊改革工作的重点、要求、周期和组织,成立教学诊疗改革工作组织,制定诊疗改革工作方案,建立教学工作诊疗改革制度,对我校教学工作进行常态化周期性自主诊疗改革,市教育局
(二)实施步骤
根据省中职学校教学改革工作实施计划,2017年选择安徽省质量提升工程省级示范特色学校项目库注册的两所中等职业学校启动了诊断改革工作试点。 对2018年安徽省提质工程省级示范特色学校项目库注册的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实施诊改; 2019年将试点学校继续扩大到12所。 启动研讨工作,对试点学校开展诊改调查; 2020年所有中等职业学校都进行了诊改,年底前对试点学校完成了一次诊改复核。
(三)基本程序
1 .重新评估自主诊疗
自2017年起,试点学校应每年进行自检变更,必要时填写数据系统相关数据,并形成自检变更报告。 (参考格式见附件1-2 )。 学校编制自测改革报告,应对照诊断因素逐项写实,包括自测的主要形式和依据、目标完成度、主要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实施等基本内容,无需分级结论。 自测改进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改进提高。 自检情况应纳入年度质量报告。 自主诊疗变更的数据系统填写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 .市级检讨
市教体局负责指导和讨论进行诊疗改革的学校,以三年为周期。 讨论采用材料讨论和现场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提交资料。 学校根据自测改革提交自测改革报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学校近两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报告、学校近两年质量报告等资料。 自测改革报告坚持实事求是,对照诊断因素对自测的主要形式和依据、目标达成度、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实施等基本内容逐项进行写实表述,不需要分级结论。
)2)现场诊断。 现场诊断专家由市级专门委员会确定。 现场诊断如下。
专家组选定诊断对象。 根据状态数据独立判断学校教育工作状态,对照学校自检变更报告等资料确定现场诊断重点
专家团队现场诊断。
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实行改进。 学校根据认定的诊断报告深化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完成后进行总结。
3 .委托省级审计
市级诊断完成后,根据诊断情况形成市级诊断报告,报省厅。 省教育厅根据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和实际需要,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改工作进行抽查。 抽查可以通过资料审查或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可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走访调查等形式对校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省级抽查结论和意见将以适当形式公布。
(四)阶段性安排
1 .学习准备阶段(2017年9月至12月)。 市教体局组织试点学校,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诊疗改革工作要求,深入学习诊疗改革工作文件,结合学校特点制定诊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12月30日前将学校诊断改革工作方案上报市教体局。 各学校按市教体局要求完成2017年度诊疗变更数据平台收集报告,完成学校年度质量报告。
2 .试点推广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 市教体局组织专家,指导学校建立诊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诊改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5月选择一所学校召开诊疗改革工作现场会,为全市职业学校的诊疗改革工作提供参考,指导进一步优化学校诊疗改革工作方案。
3 .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 根据工作部署,结合学校诊疗改革工作方案,启动试点学校诊疗改革探讨。 结合诊改工作实际,每年发布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
4 .总结部署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 全面开展诊改工作,总结全市试点学校诊改工作实施过程,完善诊改工作体制机制,规划部署新一轮诊改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落实诊疗改革工作主体责任,建立诊疗改革工作机制,制定扶持政策,从经费、人员、条件等方面保障诊疗改革工作。 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学校要高度重视诊疗改革工作,将其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诊改工作是学校的一把手,各学校落实教改工作部门,成立诊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二)坚持标准,体现特色。 各学校要根据市教体局的诊改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基本要求。 工作方案要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突出服务区经济社会发展,体现学校特色。
(三)强化监督、纪律。 建立诊疗改革工作信息公告制度,市教育局应当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诊疗改革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成员名单、学校自诊改革报告、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情况数据、结论等信息,学校也应当在学校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诊改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三十条”等规定。
附件:1-1.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工作诊断项目参考表
1-2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工作自测改革报告(参考书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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