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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建立内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迫切性(1)

教育信息化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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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建立内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迫切性(1)

论文摘要:高校要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政府经常性、制度化的评价制度为契机,以“规模、结构、质量、效果”为目标,推进高校的持续稳定发展。论文关键词:高等教育;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由外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决定。外部质量保证体系受到政府宏观管理及投人、政策导向等直接因素以及生源、人才需求、就业导向等间接因素的影响。只有将内部保障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才能避免人才市场的需求或急功近利、“过分专业化、功利主义”等倾向。

根据高等教育活动的特点和规律,高等教育质量的核心是教育质量。高中的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必须以学校内部的教育质量保证为基础,以校内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为教育质量保证的核心体系。随着高等教育体系外部环境的发展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在依法自主办学的前提下,建立完善的内部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不断更新质量观念,提高质量意识,形成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是确保和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战略性和紧迫任务。

迎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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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取决于人才培养的质量。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和WTO等的加入,高中的危机意识越来越强,生存还是死亡,教育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构建科学规范、高效、可行的校内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对于满足教育和社会的需要,实现高校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第二,外部动力:政府评价的制度化、连续化。

政府经常性的、制度化的评价制度为促进高等学校的自我发展、自我克制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形成国家、土地、高校、社会相结合的立体化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体系提供了推动力。国家从1994年开始对1976年以来新建的本科大学进行合格评价,从1996年开始对办学历史悠久、水平较高的重点大学进行优秀评价,从1999年开始对介于其间的高校进行随机性水平评价。2002年教育部重新整合了这三个评价方案和标准体系,统一了普通大学本科教育工作水平评价。因此,2004年8月27日,教育部正式宣布成立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简称《教育部关于设立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职责任务、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重点工作是建立五年一轮的高等教育评价制度。通过这种大面积连续轮回评价方式,建立经常性、制度化的评价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是中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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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是重要的指挥棒。设立教育部高等教育教育评价中心是政府行为,反映了国家和政府对办高校的要求,将对推进评价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专业化起到重要作用。要以教育部高等教育教育评价中心成立为契机,领导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相应的评价监测制度和组织机构,促进高等学校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内部保障机制,积极指导和培育社会评价中介机构。形成了国家、地方、高校、社会相结合的立体化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从过程管理到目标管理,从微观事务管理到宏观都可以实现。教育部高等教育评价中心的成立和教育部对高校实行五年一次的评价制度,标志着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构建完善的内部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也是高校扩大后保持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扩招、改制、晋升使各学校办学条件全面紧张,教师总量不足,结构性不足更加突出,经费投资价格严重不足,不适应规模发展。现有的教学管理体制、机制、规定、队伍等与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教育部为了保证新形势下的高校本科教育质量,于2001年印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各学校在贯彻文件的过程中,逐步在新形势下开展了高校内部教育质量保证研究和实践,但主要侧重于部分个别环节教育质量研究,如:课堂教学质量、实践教学质量、毕业设计质量等。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内部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教育评价是有效教育过程管理的必要因素,因此,进行教育评价应该被视为学校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不是“额外负担”、“额外压力”。学校应结合政府的水平评估和学校的课程管理及学校内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要把政府的评价指标体系作为校内管理目标的参照,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及市场对学校的评价作为外部监督的重要因素。要运用“人本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全体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积极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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