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灭菌效果与环境卫生学监测和质量持续改善制度
职业教育
一、应当定期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品不得投入临床使用。 监测时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二、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 如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等应每日监测; 使用中的戊二醛时,应加强监测,常规监测每周至少进行一次。 用于内镜消毒或灭菌的戊二醛应每日或使用前监测。三是对消毒、灭菌物品同时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消毒物品按季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灭菌物品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职教mooc
六、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线灯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光使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使用者签到; 应对新灯和使用中的灯进行照射强度监测。 30W普通石英灯照射强度90uW/cm2,使用中灯70uW/cm2,每半年监测一次;
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
八.血液净化系统监测包括透析液和可复用透析器监测。 每月必须监测进出透析器的透析液,标准值透析器入口液细菌菌落总数200cfu/ml,出口液细菌菌落总数2000cfu/ml,不得检出病原微生物。 疑似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透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采样点,及时监测。 检测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的,应当复查;九、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的监测。 手术室、血液病区、重症监护室/室(ICU )、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新生儿病区、分娩室、内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消毒供应室、输血科、微生物实验室等重点医院感染控制相应部门按季度监测。 监测方法及卫生学标准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十一、各科要及时登记、汇总、分析采样监测结果。 对不达标的要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后重新评估,直至合格。 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避免今后发生类似情况,确保消毒灭菌质量和环境卫生学达标。:网络红人http://wangluo hongren.wangluo liuxing.com /参考: http://wangluo hongren.wangluo liuxing.com/hongren-8c 8273 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