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的资源分享

高级中学以下学校教师评委会的设置方法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高级中学以下学校教师评委会的设置方法

教育部于98年2月4日根据《教师法》(以下简称本法)第11条第2款制定了第4、7条第1款本法。第二条高级中学以下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的任务如下:

第一,关于教师的聘任、延期和长期任用的审查事项。但是,依法下令分发教师的聘书,免除了审查。第二,关于设置教师长期任用期限的事项。

第三,解雇教师、停止聘用和不更新聘用的审议事项。第四,关于教师派遣原因决定的审查事项。五、教师违反本法规定的义务及聘请合同的评议港。六、其他法令要经过本会议审查的事项。本会在处理与全港首次教师聘任有关的审查事项时,应采取公开选拔或在职教师聘任的方式。公开选拔时,应通过本会决议委托选拔委员会、联合数学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处理。前项选拔委员会的组织及作业规定由办理的学校或机关制定。在职教师的推荐聘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三条本会安排5至19名委员,其组成方式如下:

1.当然委员:包括校长、家长会代表、教师会代表1人。校长因故出现空缺时,以代理校长为当然委员。学校尚未设立教师会者,也没有安排教师会代表。

迎新生的欢迎词

迎新生的欢迎词

本会委员中没有行政或理事兼任的教师不能少于委员总额的二分之一。但是教师的职位不到委员总额的二分之一,但不限于此。第2款的委员选举(推)要选拔(推)几名候补委员,当选委员因某种原因不能担任时,要依次补充。候补委员不补充的时候,要立即补选(推)。本会委员的总额和委员选举的方式由教务会议议决。第四条本会委员任期为一年,从9月1日起连任至次年8月31日止。补充的候选委员或补选(推)提出的委员任期均在原来任期届满之日之前结束。本会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

选举委员认为任期内本会无故缺席2次或因故不能执行职务,因此解除了委员职务。

第五条新成立的学校,在不能按照规定组成本会之前,校长(准备主任)应聘请地方教师会代表、社会(学区正义人士或其他相关人员组成选拔委员会,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批准,处理第二条有关事项。学校成立后3个月内,应根据第3条规定成立本会,全港选拔委员会应于本会成立之日解散。第六条本会由校长召集。如果超过1/2的委员组成联署召集,联署委员要互相推挤一个人来召集。本会时以校长为主席,校长因故不能主持时,委员互相推一人为主席。

第七条全体会议决议除下列情形之一外,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能否同修取决于主席。

迎新活动

迎新活动

二、审议本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八项事项,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应当出席,出席委员二分之一以上的通过。本会作出前项决议时回避的委员没有考虑该决议的出席委员人数。但是,为前项第一项决议回避的委员不在该决议的全体委员人数之内。第八条本会委员在审查有关委员本人或配偶、前配偶、至亲等我的血亲或三亲等我的姻亲或该有关人士存在的事项时,应自行回避。本会委员有下列各项之一,审查事项当事人应向本会申请回避。第一,前项有既定情况,有人不自己回避。第二,有具体的事实,充分承认执行任务存在偏袒的危险。

前项申请应举出其原因和事实作出适当的解释。申请回避的委员应就该申请提交意见书,并在全体会议上决议。本会委员应命令本会主席回避第一个情况不自行回避,没有审查事项,当事人申请回避者。第九条本会委员均无薪。教师在执行本会委员职务时以公务处理。

第十条本会在审查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五项事项时,应给予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本会可以根据需要调查事实和证据的事实,书面通报审查事项的相关人士出席并陈述意见。通知书中要记载询问的目的、时间、地点、是否需要委托他人出席、张小生的效果。但是仅限于主张或维护法律利益的必要。学校的前项申请,除以下情况外,不得拒绝:1、本会议决议前草案或其他准备工作文件。第二,包括公务机密者。

第三,与个人私生活相关的人。第四,有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危险。

第五,有严重妨碍教育、行政职务正常进行的忧虑。前项第二和第三项保密所需部分仍需准许阅览。本会议审查事项当事人对第1款资料或卷书内容对自己的记录有错误的,应当调查事实,请求修改。

第十一条全体会议行政工作由学校人事机关主管,教务、总务等机关赞助。人事单位还应就审查(议案)案件与有关机关联系,根据相关法令研究提出参考意见,并在开会时出席。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随机看看

NEW ARTICLE

标签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