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乡村医生中等教育责任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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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教育厅的有关要求,明确任务,履行工作任务,确保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培训质量,特签署本责任书。一、责任范围和内容(1)自治区农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计划指导小组职责。
1.组织全区相关工作会议、教育研讨会,负责招生宣传动员工作。2.监督和监督联赛(市)旗(县)领导层和教育单位的教育管理的深入调查3。负责及时指导有关培训计划、指导准备、考试工作等重要信息。4.负责全区学员统一考试的安排,组织统一考试巡视工作。
迎新晚会
1.建立教学管理领导小组;
2.负责学生的入学登记和学籍记录及毕业证的填写。负责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研讨会的组织;
迎新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乡(镇)村医生中等学历教育计划指导小组负责对自治区教育单位责任事项进行年度审查。三、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1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医生中等教育项目领导小组
代表:
2 o年月日(培训单位)代表:
2o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