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的资源分享

2017年上海教育年度报告

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

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

2017年上海市教育工作年报

2017年,上海教育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家和本市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及本市教育综合改革总体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教育治理,深入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发展,按照既定时间节点一、2017年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2017年,全市共有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3192所,其中幼儿园1591所,比上年增加38所; 小学741所,比上年减少12所; 初中818所,比上年增加17所; 特殊教育学校有30所,工读学校有12所。 在校生193.4万人,其中幼儿园57.3万人,比上年增长2.9%。 小学78.5万人,比上年减少0.6%; 普通中学41.2万人,比上年减少0.4%; 普通高校15.9万人,比上年增长0.7%; 特殊教育学生0.4万人,比上年增长0.16%; 工读学校学生0.07万人,比上年减少9.98%。 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2017年,全市初中毕业生9.0万人,比上年减少0.19万人,高中阶段新生入学率达到99.7%。 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8.2万人,比上年减少0.46万人。 全市2017年高考统考考生7万多人,639所高校在沪实际录取6.47万人。全市共有普通中等职业学校82所,其中职业高中25所,中等专业学校50所,中等技工学校7所。 全日制在校生9.09万人,比上年减少4.51%。

全市有普通高等学校64所。 普通高中本专科学校学生51.5万人,比上年增长0.05%。 其中,本科在校生37.6万人,比上年增长1.32%; 高职高专在校学生13.9万人,比上年减少3.2%。 2017年全市高校招收普通本专业本科生14.3万人,毕业13.4万人。全市研究生培养单位49家(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和煤炭院上海分院除外),全日制研究生15.2万人,比上年增加0.65万人,增长4.5%。 其中,全日制博士生3.2万人,全日制硕士生12.0万人。 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9538人,其中非全日制博士生60人,非全日制硕士9478人。

全市共有成人中高等学历教育学校26所,其中,独立设立成人高中14所,成人中专12所。 成人高等教育和中专教育在校生27.3万人,其中,成人本专科学校在校生13.4万人,网络本专科学校在校生12.4万人,成人中专学校1.5万人。 成人本专科学校招生4.6万人,毕业4.7万人; 网络专业学校招生5.5万人,比上年增长26.6%,毕业4.2万人; 成人中专招生0.5万人,毕业0.6万人。全市2017年全日制研究生招生5万人(含科研机构),比上年增长1.89%,其中,全日制博士生0.8万人,比上年增长12.2%,硕士生4.2万人,比上年增长0.23%。 普通本科生招生14.3万人,比上年增长0.04%。 其中,本科生9.7万人,比上年增长1.8%。 专科生4.6万人,比上年减少3.5%。 成人本专科学校招生4.6万人,比上年增长9.1%,其中,本科生3万人,比上年增长8.4%; 专科生1.6万人,比上年增长10.6%。全市有成人职业技术培训机构689家,结业生174.4万人次。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13所。 全市共有校外培训机构23所,其中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 19所,少年科技站3所,少年之家1所,教职工总数1367人。 各类老年教育机构5974家,接受老年教育达201万人。全市共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188个,其中机构29个,项目159个。 开展学历教育的机构和项目166个,非学历教育22个。 全市共有外籍人员子女学校36所,在校学生30404名。 2017年本市各普通高校来华留学生60771人,学位生中硕士生和博士生分别比上年增长20%和25.6%,学位生总数21347人,比上年提高3%。 2017年全市港澳台在校学生总数为4518人。全市中小学教职工总数13.6万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5.5万人,中学专任教师5.7万人。

全市普通高校教职工总数7.4万人,其中专职教师4.4万人。 市属高校教职工4.2万人,比上年增长0.52%,其中专职教师2.7万人,比上年增长0.08万人。 中央部委高校教职工3.2万人,比上年增长0.99%,其中专任教师1.6万人,比上年增长0.04万人。 普通高校专任教师中,正高级职称教师0.8万人,占18.8%; 高级职称教师1.4万人,占32.4%; 中级教师1.7万人,占38.9%。2017年上海大学毕业生总数为17.4万人,比2016年上升0.3万人,其中研究生3.9万人,比2016年上升0.1万人,本科8.7万人,与2016年持平,专科(高职) 4.8万人,比2016年2017年,上海教育经费持续稳步增长。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预算890.5亿元。 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预算287.9亿元; 区级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预算602.6亿元。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生素质教育

(一)推进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师生脑子

促进十九大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教学体系。 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入思政课集体备课会,完成思政课教师全覆盖学习培训。 组织40名上海高校优秀辅导员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校园巡更和“网络巡更”活动,组成小组织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生社团开展"我与党的十九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大比武"。

  推进十九大精神学习覆盖全学段。聚焦德育课程,组织中小学"时事课堂",举办"讲台上的名师"系列专场等活动。聚焦主题活动,开展"同筑少年梦,共绘生态美"上海市中小幼学生生态文明创意作品征集活动。聚焦骨干教师,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专题学习交流会。成立上海学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开展高校教务教学骨干专题培训,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高校专业课程。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别设立146个"2018年上海高校智库内涵建设计划"项目和40项"2018年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重大招标项目"课题。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出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优秀案例集》。组织开展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推进会暨诚信文化育人学术研讨会。开展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进校园活动,聘任10位知名劳模分别作为10所高校"劳模精神进校园"特聘教授。  (二)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上海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对60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地督查,并对办学体制相对特殊的高校进行专题调研。

  深化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推进"课程思政"试点工作,启动整体试点校12所、重点培育校12所,其余所有高校进入一般培育校。在课程建设上,实现全市高校"三个全覆盖",即开设"中国系列"思政选修课程全覆盖、开展综合素养课程改革全覆盖、开展专业课程育人全覆盖,形成了以思政课必修课为核心,四十余门"中国系列"课程为骨干、三百余门综合素养课为支撑、一千余门专业课为辐射的"课程思政"育人同心圆。在管理机制上,高校均成立"课程思政"改革领导小组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办公室。打造"中国系列"思政课品牌课程。教育部在上海召开201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年上海调研片会暨高校"课程思政"现场推进会。  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制定实施《关于加强上海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4所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高峰学科",建设3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智库和5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院。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发展计划和专项资助计划,每年评选10名教学名师,以3年为培养周期每轮评选50名中青年骨干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出台《2017年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年专项工作总体方案》,成立首届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思政课大调研,组织专家赴全市高校听课逾450堂。推进领导干部上思政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到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校给大学生上形势与政策课。  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申报成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建5所上海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启动10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内涵建设项目、35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育项目,组织15所示范马院与45所非示范马院结对(1所示范马院结对3所非示范马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同城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6名思政课教师在上海大学担任特聘博导,跨校培养研究生。  推进"易班"内涵建设。实施"易班"内涵建设专项计划,推动思政工作联网上线。"易班"已吸引全国21个省区市476所高校参与共建,覆盖学生超过百万,逐渐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网络育人格局。  强化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修订出台《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创新上海市民办高校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民办高校党建内容纳入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教代会暨工代会制度,加强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民办高校"课程思政"体系建设,遴选3所高校开展校级试点,全面实施民办高校"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推动民办高校思政课程改革,把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列入通识教育必修课模块。  (三)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

  深化学科德育。增设道德与法治、体育2门学科,建成8个学科德育协同研究中心。10个案例被评为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优秀案例。开展德育骨干队伍分层分类培训,新增3个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推进德育教导跟岗基地、班主任带头人工作室建设,举办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有10位班主任荣获长三角班主任大赛一等奖。举办"第二届全国中小学生电影周"活动。  推进家校协同育人和心理健康教育。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评估指标》,评出16家首批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开展"家校共育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制定《上海中小学心理健康网络课程大纲》《危机干预手册》,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示范校、达标校建设,8所学校获评第二批"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完成上海学校心理咨询师的水平认证培训工作,举办上海国际心理咨询理论与实践论坛。  加强校外育人共同体建设。出台《上海市校外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19年)》,加大推进高中生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工作力度,共推出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项目)1838个,提供岗位逾55万个。  (四)开展学生文体和健康教育活动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落实《上海市体教结合促进计划(2016-2020年)》,系统推进大中小学学校体育课程改革。开展学校体育"一校多品"创建活动。推动以校园足球为引领的三大球校园联盟建设,成立校园田径联盟。开展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完善体育素养评价指标体系,成立上海学校体育评估中心。制订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改革方案。举办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和各单项锦标赛、上海市学校阳光体育系列奖次评选活动。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上海代表团共夺得金牌53枚、银牌42枚及铜牌38枚,金牌数、奖牌总数及科学论文报告会总分均居于全国前列,代表团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及科学论文报告会优秀组织奖。  推进学校美育工作。推进艺术课程改革,增设舞蹈、戏剧、音乐、影视、戏曲试点,发布实施艺术教育领域教师专业发展行动计划。启动与国家文物局共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平台,启动文教跨界共建上海美术学院等高水平文艺人才培养机构。成立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评估中心。搭建学生阅读习惯养成与阅读活动推广平台。建设21个高校高层次人才工作室、紧缺文艺人才创新工作室、中小学艺术教育名师指导工作室。筹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组织开展学生新年音乐会、上海学生艺术设计展、中小学生学生戏剧节、"建军90周年歌会""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大赛、第六届大学生原创音乐大赛等活动。  加强学校公共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修订《上海高校食品安全督查员管理办法》,规范高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全年督查700多人次。加快高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继续推广高校学生食堂"6T"标准化管理模式,新增25个"6T"管理达标食堂。规范上海高校主副食品团体采购工作,完善具有上海特色的"农校对接"工作机制与操作平台。组织搭建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平台,对食品材料来源、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加工制作过程等信息等进行集中管理。开展学校放心食堂建设工作。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晨检、日间健康巡查、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组织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培训考核,修订学校直饮水、中小学健康体检等相关管理文件。在宝山、崇明、静安3个区推进"洗手设施设备改善"试点建设,印发《学校洗手设施设备改善实施要求》。  健全学校科普工作平台。推进上海市青少年科学研究院工作。创建上海青少年创客教育联盟,搭建创客教育五大平台。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评选工作,上海中学等40所学校入选。推进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建设。  加强国防教育。开展"走近边防线"-上海市青少年国防教育系列活动,承办2017年全国军事五项军事课教学展示活动。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学生军事训练营,获得团体总分二等奖,单项1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及2个三等奖,各项成绩位居全国前列。举办大学生国旗班及军事技能展示比赛。完成高校征兵工作,大学生应征入伍占比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  构建高校生态文明教育实践体系。印发《上海市学校节能环保工作"十三五"规划》和《上海高校校园设施标示设置标准》。编制《上海高校后勤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指南》。启动编制《上海市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建设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实践项目、示范性学生环保社团建设。推进学校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学校节能减排考核力度,完成第三批学校能源审计。  三、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高考改革,推进教育布局优化工作

  (一)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各项任务。召开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2017年度工作推进会,教育部、上海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推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共建驻沪教育部直属高校并支持上海地方高校改革发展的协议》。在高校和区设立25个教育综合改革重点推进项目。实施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成效中期评价,对市级、各区、各高校教育综合改革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做好教育综合改革重大制度成果宣传。面向各高校、各区教育局梳理汇总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形成24期教育综合改革专辑简报,联合《文汇报》《新民晚报》《新闻晨报》《东方教育时报》等推出系列报道,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各区和各高校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和制度成果。  (二)深化高考综合改革  稳妥组织春季高考工作。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统一考试顺利实现既定目标。发布《关于2017年进一步做好本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高校自主测试工作的通知》,春招校测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做好统一高考招生的各项工作。全市共设19个考区、99个考点、约2000个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共有约5万名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公布实施《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开展模拟填报志愿与模拟投档录取工作。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生招生和高水平大学招生的实际录取率较2016年均有提升。历时3年形成每位学生一份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率先在高校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等招录环节参考使用。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成功落地。"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基本形成,既定的制度设计成功落地。从教、考、招三方面,系统总结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各项经验举措,形成《上海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三)促进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优化

  研究优化部分高校布局调整方案。遵循"事业发展急需,启动条件成熟,便于联动调整"的工作原则,制定高校联动调整方案,进一步健全高校分类管理制度,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促进特色办学,提升质量水平和创新服务能力。推动上海体育学院和上海体育职业学院完成全面合并工作。  (四)推进教育基本建设工作

  推进基础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加大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规划力度,优化基础教育设点布局,推进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项目建设。聚焦教育资源相对薄弱地区,继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指导区教育部门会同相关单位,以常住人口为基数,配置区域基础教育资源,研究制定《上海市基础教育"十三五"基本建设规划》,全力推进规划项目实施。截至2017年12月底,"十三五"规划项目累计已开工(含竣工)330个,占规划数60%,基本完成既定计划。

  加快市属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研究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和面积指标实施办法》和《市属高校建筑规划面积标准》。稳步推进上海大学宝山校区扩建三期、上海电力学院临港新校区一期、上海电力学院临港新校区二期、上海戏剧学院浦江新校区、上音歌剧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二期等重大建设项目的续建工作。加快推进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长宁校区"原教学实习工厂楼"改扩建、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新建现代艺术设计教学实训中心、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奉贤校区新建综合实验楼工程、上海理工大学南校区一期、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新建生物科技楼、综合实验楼工程、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新建学生公寓(斯米克地块)、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技大楼等7个基本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工作。累计完成年度市级建设财力投资约24亿元。  四、强化学区化集团化办学,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规范义务教育秩序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秩序。启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专项调研,研究推进民办学校办学规模调整与办学方式规范,按照"一校一策"原则,稳妥开展指导和规范工作。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内部教学秩序。深入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幼小衔接工作,在课程教学安排、作业量管理、考试测验等方面全面规范学校内部教学秩序。研制实施"升级版"义务教育学业质量评价绿色指标。推进落实公办小学为家庭看护困难的学生提供放学后看护工作。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落实2017年义务教育"五项标准"确定的校舍建设、学校装备、信息化环境建设、高级教师配备达标等项目实施。完成城乡一体化工作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

  启动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印发《关于本市实施义务教育"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的意见》,启动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确定第一轮精准托管学校42所、第一轮城乡学校互助成长项目34个。实施精准委托管理,重点托管郊区新开办学校和提升办学水平意愿强烈的学校。实施城乡学校互助成长项目。完成第五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开展"家门口好学校"主题宣传。

智慧职教新版

智慧职教新版

全市建有学区和集团173个,覆盖1007所学校,占本市中小学总数的61.8%。推动学区和集团发展性评估,启动研制本市加强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新优质学校集群内涵式发展,市、区两级新优质学校集群覆盖义务教育阶段382所学校,约占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25%。  做好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落实2017年度上海内地民族班招生工作计划。指导民族班办班学校做好各项工作,指导新疆班各办班学校做好内派教师的管理工作,加强新疆班学生的思政教育和生活服务。  (三)深化高中教育特色发展

  引领特色普通高中建设。按照《上海市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推进本市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命名上海市曹杨中学为本市第一所特色普通高中学校。组织5次特色普通高中展示和9场交流活动,有序推进特色高中创建工作。  (四)深化课程改革和评价改革

  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教材改革新要求,初步形成深化二期课改调整方案。研究制定统编三科教材推广使用方案。完成一年级第一学期统编教材及其配套资料的编写、审查、出版发行等工作,并同步开展课程教学相配套的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考试评价研究。在闵行、长宁两区开展区域课程管理平台试点工作。继续开展本市高中国际课程班年检、国际课程本土化实施研究、四门核心课程教育教学研究与培训以及境外教材审查工作。  实施教学改革实践。开展幼小衔接宣讲活动,启动小学一、二年级主题式综合活动试点,启动研制幼升小入学评估指南。开展儿童学习基础素养教学行动,举行学校试点展示交流。  改进教育质量评价。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调研和结果反馈,举行《基于课程标准评价指南》实践联动学校联合展示活动,组织申报十项小学基于课程标准教学与评价研究课题。开展全市初中教育基本状况调研。形成2017年度小学"绿色指标"综合评价结果,开展评价结果的解读和反馈指导。  (五)推进学前和特殊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落实学前教育规划。完成30所幼儿园建设项目,研制《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开展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的标准研制。开展"区早期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现状"调研,形成本市早教指导课程资源框架。市区合作开展"育儿加油站"上海科学育儿指导活动。启动与澳大利亚TAFE早期教育合作项目,引进国际早教指导培训。配合市妇联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社区儿童看护点建设工作。  实施特殊教育规划。编制并实施新一轮特殊教育行动计划。完成对新一轮特殊儿童的入学评估,在原有举办听力、视力残疾高中阶段学校的基础上,在每个区增设特殊职业教育办学点,开展本市特殊教育中考,有200多名残疾儿童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学习。  五、实施教育教学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  (一)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增23个中高贯通专业点,12个中本贯通专业,总计达180个专业点。开展贯通培养实践研究,启动编制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加强中高、中本联合教研,新增3个中高、中本贯通联合教研组,健全"纵向沟通、横向联合"联合教研机制。开展中高、中本贯通培养检查。继续开展"双证融通"专业改革。启动第五批9个专业点的试点工作。 开展高本贯通人才培养试点。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企业各司其职,紧密合作,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校企合作办学机制。首批"高本贯通"试点开设招生专业2个、专业点2个,实际招生76人。  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开发与实施,召开新一批10个专业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试点的启动与培训会。编辑出版新开发的5个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推进专业教学标准建设。10个专业完成新修订的课程结构设置。  (二)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建设

  优化专业建设与设置。开展教育部示范专业点建设,8所学校8个专业入选教育部装备制造、旅游、交通运输、邮政快递4个专业大类示范专业点。试点示范品牌与品牌专业验收,制定示范品牌专业和品牌专业建设验收核心指标和实施方案,选择2-3个专业进行试点。完成2017年度学校新设专业备案,12所学校备案14个专业点,更新和完善了专业设置动态数据库。  推进中职学校内涵建设。上海信息技术学校、上海海事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等3家中职学校成功申报为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完成新一轮中职行为规范示范校遴选。做好第十四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启动研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2017-2020年)》。完成第二批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启动第三批新进教师的规范化培训。颁布《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开展中职教师企业实践工作,29个企业实践基地共开展近60个培训项目,199名教师赴企业实践。  (三)提升学生职业素养

  举办职业体验日和职业活动周活动。完成2017年学生职业体验日活动,参与的中职学校达66所,市级开放实训中心达94个,体验项目367个,体验人数近10万人次。完成大世界职业教育传习基地的布馆工作,19所职业院校参加布馆、项目互动,共开设244场传习课堂。  举办第七届"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七届"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比赛项目涉及23个专业大类、98个比赛项目(中职学校68个,高职学校30个),共有来自69所中职学校和30所高职院校的5500余名学生进入决赛。  组织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上海6名参赛选手(其中高校4名,中职学校2名)代表中国参加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2名中职学生获得2枚金牌。5所中职学校作为在沪国家集训基地负责选拔集训参赛选手。  六、坚持分类管理,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一)推进高校分类管理

  构建高校分类管理机制。从"综合性、多科性、特色性"和"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应用技能型"纵横两个维度,探索构建高校分类标准框架。市人大颁布高等教育领域地方性法规--《上海高等教育促进条例》。

  推进资源分类配置。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和本市二维分类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本市实施高校设置标准的具体实施办法。完善高校"二维"分类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高校根据自身发展定位规划和内涵建设发展要求,自主统筹安排使用经费,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结合高校"二维"分类发展指导意见,分类指导市属公办高校校舍配置。委托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同相关高校开展市属公办高校基本建设造价指标研究。加强高校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分类指导,优化学校招生结构。  探索高校分类督导评价。开展高校分类督导评价指标体系研制工作,制订《上海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指导意见》和《上海高等学校分类管理评价办法》,启动前期评价试测工作。  (二)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

  推进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实现公办本科高校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全覆盖,21所市属公办本科高校(不含上海科技大学)全部纳入激励计划试点范围,涉及授课教师1.6万余人。出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市属高校建立教学考核评价与激励办法,鼓励高校将激励计划资金分配与教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优绩优酬。  组织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完成对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等9所市属高校的审核评估工作。组织开展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的评议反馈和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的编制发布工作。  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应用型本科专业试点工作。启动第五批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申报遴选工作,10个目录外本科专业报教育部备案。  推进学位点增列工作。推荐上海科技大学和上海电力学院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按需推荐上海海关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新增78个博士学位点和79个硕士学位点。推荐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同济大学3所高校为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  (三)贯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双一流"建设顶层设计。制定实施《上海市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意见》,以"双一流"建设带动提升上海高校整体水平。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关键领域重点突破,为推进"双一流"建设提供改革动力。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探索分类评价体系,根据绩效实施动态调整。  推进"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完成"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第一阶段(2015-2017年)绩效评价。制定"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第二阶段(2018-2020年)实施方案,在兼顾"双一流"建设和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的基础上,持续实施学科建设。  组织高校参加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从参评情况看,上海博士授权学科参评率高达97%(全国参评率为94%)。从评估结果看,上海高校学科入选情况总体良好,进入A级别档次的有91个(其中:A+档26个、A档27个、A-档38个),全国占比12.8%。上海整体学科优秀率为19.6%。  启动部市共建在沪部属高校"双一流"建设。与教育部签署新一轮共建在沪部属高校合作协议。以部市合作为平台,深化创新上海市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建立的战略合作机制,安排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在沪中央高校加快开展"双一流"建设。  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工作。继续指导上海大学开展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工作,按照"一校一策"的方式遴选支持相关高校开展高水平试点高校建设。启动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启动部市共建若干所高水平地方高校合作。  (四)服务和支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推动高校参与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支持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科技大学等高校参与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并积极参与张江国家科学中心协同创新网络建设。积极推进李政道研究所建设。

  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推进包括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两所市属高校在内的试点工作。配合推动《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相关立法工作,并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配合市科委出台《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落实 "人才30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税收优惠政策,服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需要。  深化上海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将复旦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音乐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建设的4家上海高校知识服务平台确立为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完成27家在建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工作。  做好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上海科创中心工作。在教育部支持下,部市签署《教育部 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上海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框架协议》,加快谋划布局高校相关研究基地。七、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一)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

  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开展专项调研,按照"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的工作策略,利用信息采集平台,完成对全市教育培训机构全覆盖、无死角排摸、复核和确认工作,按无照经营机构、有照无教育培训资质机构和有照有证机构三类分别加以依法规范与整治。采取"以点及面、标本兼治"等措施,叫停"四大杯赛",整治违规举办各种竞赛和变相竞赛。  制订民办培训机构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非经营性民办机构管理办法》,促进民办培训机构和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完善过程管理机制,建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加大公益性资源供给。  (二)健全终身教育体系

  促进上海开放大学内涵发展。完善上海开放大学办学系统建设,出台《上海开放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建设的若干意见》。新增远程老年学习收视点160个,基本覆盖全市村居委。优化校政、校企、校校、校区合作办学机制,汇聚优质资源推进学校专业和课程建设,成立上海开放大学工匠进修学院、民政学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教学全过程质量管理。  推进"上海百万在岗人员学力提升行动计划"。开展学历继续教育,为在岗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学习成果认定学历教育学分,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融通。开展"名师巡讲"等非学历培训,提升在岗人员的学力水平和综合素养。推进在岗人员学力提升在线学习平台建设,完成在岗人员培训超过21万人次。  深化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评估指标(2017版)》《上海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区级)建设指导标准》。推动特色品牌项目、体验式课程、网上体验基地建设。全年建设体验站点129个、体验项目677项,接待参与体验式学习达到204万人次。  推进社区教育学习资源配送工作。编制《2017年终身学习资源配送手册》,建设"线上终身学习资源配送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优质资源配送机制,建立各类资源共建共享联盟。为"沪克市民社区教育联盟"配送2000多个优质网上资源,向四川省青神县捐赠62种共192本图书。  推进终身学习"立交桥"建设。优化"学分银行"运行机制,起草《上海市学分银行管理办法》,制订《上海终身教育资历框架(试行)》,开通"学分银行在线课程学习平台",完成226个职业资格证书转换为学历教育课程学分的认定工作。做好学习者学分银行账户开户和学习成绩存入,已有60个普通高校、56个成人高校累计存入高校学历教育学生成绩信息4672万条。做好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院校各类学习成果的集中存入,累计存入成绩的学员数为24.7万人,存入课程成绩数为77.6万条。做好本市"职业资格证书"成绩数据信息的对接存入,完成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成绩信息集中存入工作。做好学分互认工作,共有6.7万人次进行了学分互认和转换,转换为学历教育学分数达52.8万分。实施"学分认可型双证融通"试点,新增12所院校的22个项目。推进实施"证书认可型双证融通"试点工作。  (三)加强市民学习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老年教育场所倍增计划。组织开展老年人社会学习点建设,突出社会责任和公益性,注重培育丰富多样的学习元素和特色项目。逐步向民办养老机构延伸建设养教结合学习点,积极探索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中培育养教结合学习团队,丰富学习形式,让老人享受到学习的快乐。  丰富社区教育资源建设。推进社区教育精品微课建设,全市共建设17个系列、132个有关生活中的法律、西餐礼仪、玩转移动学习、走进石库门和乐学书画等社区教育微课。组织参与"第三届NERC杯全国社区教育优秀微课程评选"活动,本市106个作品获奖,占全国获奖总数的八分之一多。

  开展市民终身学习活动。举办以"学习浸润人生,智慧温暖申城"为主题的第十三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共举办7大赛事、9大主题论坛、13个大型展示活动,全市近60多万人参与活动,并首次启动高校承办开幕式。开展以"心系大地,拥抱生活"为主题第三届上海市民诗歌节,共征集到10万多首原创诗歌作品,举办120多场诗歌活动,有200多家群众诗社、诗歌学习团队、100多万市民参加诗歌节的各种活动。开展第九届头脑奥林匹克创新学习活动。会同市读书办开展本市第19届读书节活动。  推进市民终身学习能力与需求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市民终身学习需求与能力样本分析""PIAAC样本对比分析""市民终身学习认知能力监测分析"等分项目监测分析。在上海开放大学建立上海市民终身学习需求与能力监测研究中心,推进监测制度体系建设。  推动各类学习团队的阶梯式培育。推动星级学习团队的培育提升工作,修订《上海市老年学习团队星级团队建设标准》,以团队孵化区模式在全市分层分类开展星级团队的评审和建设,展示和宣传"上海市五星老年学习团队"点赞活动。全市共培育五星学习团队100多个,新增学习团队2000多个。开展社区学习团队成果展示活动,千余支学习团队在线展示风采,参与人数达8万之多。  八、鼓励社会力量多元参与办学,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一)规范民办教育的办学行为

  制定出台民办教育相关政策。制定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任务分工方案》《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召开上海市第三次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指导民办教育综合改革项目试点单位制定方案。根据《上海市深化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启动推进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建设等六大改革项目。指导各相关试点单位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各项改革任务,逐项制定实施方案。  支持民办学校加快改革发展步伐。 推进民办学校非营利性建设和试点,开展民办高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给予政策和资源支持。 在浦东新区、杨浦区、静安区等区开展民办中小学非营利制度试点。 加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科学化、绩效化管理。 创新民办教育融资机制,探索通过多种融资方式拓宽民办学校筹资渠道,包括民办学校有学费征收权融资。 探索建立民办学校第三方质量认证制度和质量监控制度,培养更多的社会机构参与民办学校办学过程和办学质量评估。(二)提高民办教育质量组织民办高校开展2016年度年检。 修改民办高校年检指标体系,调整年检工作方案,组织专家组对学校进行实地检查,完成2016年度年检报告,更好发挥对民办高校年检的监督和引导作用。加强教育类社会组织管理。 初步整理教育类社会组织相关数据,完成与民政部门数据对接。 制定对教育类社会组织进行调查和相关管理制度研究的工作方案,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举办第三届民办高校教师教育技能大赛。 “第三届民办高校教师教育技能大赛”举办,全市16所民办高校92名骨干教师和初任教师参加比赛,28名骨干教师和初任教师分获各类奖项,10所民办高校获得优秀组织奖。九、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创新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激发教师的活力。 落实《上海市深化高校改革建设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方案》,扩大试点高校在人事报酬、岗位结构等方面的自主权。 落实科技创新中心人才政策,推进高校实行定员自主引进人才、职称不申报为人才计划的限制条件等。 拿出《关于建设上海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收入分配机制的试行意见》,在上海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遴选46支创新团队,建立创新团队收入分配机制。 本市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绩效工资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区扎实落实中小学绩效工资增资工作。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促进乡村学校教师在郊区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倾斜,惠及教师26307名。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 2017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和黄大年教师团队等待评选推荐工作,向教育部推荐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28人,向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组委会推荐市属单位新中国名家大师候选人17人,向教育部推荐市属高校黄大年教师团队6人。

职业教育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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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2017年度教育成果奖评选。(二)推进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推动教师、校长专业发展。 组织开展见习教师基本功能大赛,完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逐步建立教师培训一体化发展机制,完成义务教育全学科、全学科教师培训一体化课程开发。 结束2017年特级教师评选表彰,评选出本市第十三届109名上海市特级教师,举办特级教师研修班。 实施了新的特级教师流动工作,派出30名特级教师到乡村学校全职任教3年。 完成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校(园)长培训、全市小学一年级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使用、语文统一教材全员培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项目全员培训、初任校长培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同伴培训、出国访问学和培训等工作。 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举办2017年上海市幼儿园公共安全教育教学实施者培训班,对全市216所幼儿园园长和308名骨干教师开展公共安全理论等培训。 组织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专业学校。加强领军人才建设。 完成第三期“上海市基础教育系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出版专著《名师之路》集。 继续推进教育人才高峰高原建设。 完成首批《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发展规划》,形成13个队伍实践研究成果,出版专著《优秀团队是这样炼成的》部。(三)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举行2017年度新教师新人教育,共计培养约500名新教师。 实施海访学培训计划、海访学计划、产学研实践学习计划、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等教师专业发展项目。 完成2017年度高校青年教师发展资助计划,共资助681人。 实施了2017年度教师培训博士后项目,共资助69人。推进高水平人才选拔。 完成第十四批国家“千人计划”推荐、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推荐、上海领军人才评选等工作。 完成第七轮上海“千人计划”重点学科平台评选、百千万人才项目国家级评选工作。 开展2017年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发展规划申报和遴选工作。 完成高校东方学者和青年东方学者评选工作,选拔东方学者101名和青年东方学者46名。十、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育对外开放和信息化水平(一)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主办中欧高级别人语交流对话机制第四次会议。 研究制定《上海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支持同济大学建设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推动上海外国语大学建设上海全球治理和区域性国别研究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与外交部共建中阿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深化人文交流项目。 以“中英数学教师互派交流”项目为重点,双方互派140名教师开展交流学习,继续推进新的中英高级别人文交流项目。 推动落实中美人文交流高层协议。 继续推进中德人文交流机制。 与市政府外事办共同举办第六届“上海中小学生进驻上海外国总领事馆”系列活动。 继续开展非通用语言教学方案,在7个区、15所中学、17所培训班开设意大利语、葡萄牙语、土耳其语、希伯来语等9种非通用语言培训班,近400名中小学生阅读。 参加“第二届莫斯科国际大都市奥运会”,上海市代表团在比赛中获得团体一等奖、团体闪电赛合一等奖、单科3金5银。 《上海市教委资助上海》市高校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推动国际组织落户上海。推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机构"教师教育中心(上海)"项目落户上海。推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戏剧协会"落户上海。指导上海海事大学成功向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注册设立亚洲海事技术合作中心。  (二)推进出国和来华留学工作

  加强对外国留学生汉语和中国国情教育。落实汉语和中国概况作为高等学历教育的必修课,政治理论作为哲学、政治学专业的必修课。强化汉语课程,加大对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中汉语必修课的比例。资助建设的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课程共404门,其中含中国元素的有104门,占四分之一。  打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青年留学上海及能力提升和培训项目。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塞尔维亚、波兰举办第九届"中国上海教育展",整体推介上海教育。实施留学上海"一带一路"教育项目。实施2017上海暑期学校项目,共有17所高校、24个项目的600多名外国留学生参与。  完善在沪外国留学生创新创业和就业政策。落实"科创30条"和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中涉及外国留学生的相关举措,全面启动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沪就业工作。鼓励在沪本科以上毕业的外国留学生在"双自"区域内创业。配合市公安局研究出台《关于推进落实进一步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措施的实施办法》。  (三)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   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上海纽约大学一期建设成效评估达到预期效果。继续支持同济大学与芬兰阿尔托大学合作设立"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项目。继续支持上海温哥华电影学院(专修)办学。  提升教育国际化服务力。推动上海教育在全球语境中发挥"溢出"效应。与哈珀?柯林斯出版集团签定协仪,英国2017年率先在其境内出版上海小学1-6年级数学课本、课本练习和教师用书等,并于2018年1月起供全英小学陆续使用。  (四)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提升教育信息化支撑力。完善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构建支撑教育改革的信息化环境。推进上海大规模智慧学习平台(微校)建设,完善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扩展服务规模。加快建设上海教育综合管理与决策支持平台,启动试运行,提供数据资源服务。建设上海教育数据中心,满足业务增长需求。加强上海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初步建成资源配送服务体系。推进上海教育认证中心建设,完成上海市教育身份认证体系标准规范建设,实现信任子域和应用加盟示范。  增强信息化服务教学管理变革的能力。71门课程列入"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范围,165门课程列入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范围,其中148门课程获"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完成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试点中小学数字教材应用,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继续推进《上海市中小学数字教材建设与教学应用实验项目》,总结数字教材实验的阶段成效,稳步扩大试验范围。  十一、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健全教育服务体系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拓宽毕业生就业领域。深化就业引导,指导各高校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四个中心建设"和科创中心建设等,主动对接人才需求,向重点领域输送毕业生。开拓就业市场,为广大毕业生就业搭建平台,举办上海自贸区-经贸人才专场校园招聘会、长三角地区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和上海市2017届高校毕业生春季校园招聘会暨少数民族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招聘会。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以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等为引领,搭建交流平台,发挥辐射效应,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后续升学和就业服务等扶持政策,为毕业生解决后顾之忧。将大学生基层就业长效机制的研究、工作方式探索等列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职业生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共291人,其中西藏专招120人。  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能力。从保障体系、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特点、就业计划统计材料质量等方面,督查学校就业工作情况,提升高校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围绕"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等重点在高校中开展15项专题研究,增列6个就业创新基地、7个创业实践基地、20个生涯工作室和8个校外实践基地。  (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完成2016年上海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情况调研及总结工作。上海高校共计217名导师入选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2017年立项上海市级双创项目3817个(其中市属高校2644项),入选国家级双创项目1723项(其中市属高校804项)。组织召开第五届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评选首批上海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15所,华东理工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被认定为教育部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在第十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上,上海高校的创新创业项目获"优秀论文"奖5篇、"最佳创意项目"1项、"我最喜爱的项目"1项、"优秀创业项目"1项。举办上海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20项。开展全市高职院校创新创业需求调研,研制"上海高职创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完成并公开出版《创业基础教程》。举办创新创业教育高职师资培训班。  搭建成果展示平台。开展第二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并首设国际赛事环节,本市40余所高校参加,共征集3000余件优秀创意作品,举办30余场文化创意作品展示展演活动,参观市民学生数十万人次。举办主题为"千锤百炼,工致匠心"的第三届"上海高职院校职业体验日"活动,24所高职院校共推出96个体验项目,共有11000余名中小学生和家长参加体验。  开展创业服务。修订完善大学生科创基金会业务制度规范。向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等增值服务,促进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成长发展。编撰完成《2017年上海市大学生创业指导宣传手册》,为高校学生了解创业政策信息提供基础保障。  (三)加强学生资助工作

  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开展"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进行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严格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和政策执行,全面提升本市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对市属民办高校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扩大资助政策宣传。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两项重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创新资助政策宣传形式,突出成效宣传工作重点,充分挖掘、大力宣传受助优秀学生典型,做到励志感恩育人全覆盖。  推进资助信息化建设。推进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平台和上海学生资助网建设,开通上海学生资助微信及短信平台,方便学生和家长查询及申请,促进资助资金全程化管理,规范各类数据的报送和审核,实现上海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化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提升。  十二、加强教育规范管理,保障教育改革发展  (一)加大督学督政力度

  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落实教育督导改革任务,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市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确定的教育督导改革任务。将"上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更名为"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制定《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上海市督导结果的发布和使用暂行办法》。

  开展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启动对嘉定区、金山区的综合督政。研究制定本市《对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实施办法》。完成小学起始年级"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落实情况专项督导、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督导、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小学"规范课程教学 实施素质教育"专项督导、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发展性督导。完成全市71所中等职业学校的实地督导工作。实施2017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全市120所中小学的四年级、八年级学生参加了测试、指导200多名责任督学全程参与监督。  (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加强高校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高校技防检查验收,共检查高校56所,合格率为98%。出台《上海高校校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实战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上海市第二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共有近15万大学生参加。启动大学生安全教育网络教学和标准化考试系统,全市63所高校中有50所高校已在考试系统中导入学生信息,导入学生数为114716人,完成考试人数为74990人。  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培训。推进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评选创建工作,全市1400余所各级各类学校参加评选,并通过市区二级审核,平均申报率达83%。深化护校安园工作,全年约派驻保安1.8万余人,各级治安部门共出动警力约2.7万余人(次),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检查约2.1万所(次),协同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整治4858次,发现并整改各类治安隐患2721处。  推进学校安全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各区学校视频监控对接市学校安全管理中心工作,长宁、金山等8个区已实现视频监控的市区两级对接,共4170路监控视频接入市级平台。推进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在长宁、金山、虹口等区试点运行安全管理平台APP。开展安全法治教育,组织141万余名中小学生、老师及家长参与公共安全教育网络知识竞赛。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成2016年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核心指标体系测评报告。编撰完成《上海未保工作三十周年(1987-2017年)大事记》和《上海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30年述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开展2017年"春天的蒲公英--小法官网上行"活动。推进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联合上海少儿出版社编印禁毒版《十万个为什么》。加强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置工作,制定发布《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编印《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南30条》宣传折页。  (三)深化教育投入机制改革

  推动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投入机制改革。从2017年起,实施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小学为不低于每生每年23500元,初中为不低于每生每年29000元。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拟定中职生均经费标准,并在市教委所属18家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中职投入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推进学生资助工作。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开展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开展专项抽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深化高等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健全生均综合定额标准,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标准提高部分纳入生均综合定额标准予以安排。扩大内涵建设经费规模,从2018年起,将内涵建设经费从12亿元增加至17亿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高水平建设高校经常性经费和高水平建设培育高校内涵建设经费。开展高校生均培养成本研究,为调整和健全生均综合定额制度奠定基础。  加大"双一流"建设投入力度。加大对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建设项目投入,对进入国家"双一流"但暂未纳入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的高校给予配套支持。重点保障启动第二阶段"高峰""高原"学科建设。根据部市共建协议,安排在沪部属高校"双一流"建设经费。  (四)加大审计工作力度

  加强审计制度建设。建立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两委所属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印发议事规则和两委审计全覆盖工作方案,确保应审尽审。研究制定《两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手册》,对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实施等进行规范。  实施各类审计工作。做好高校和两委直属单位所属企业年报审计,完成2016年市教委系统234家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对9家单位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探索开展绩效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  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严格实行"问题清单"与"整改清单"对账销号机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分别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工作指标体系,增强审计的实效性。  (五)推进依法治教

   启动依法治校全面创建工作。启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各高校和各区教育局组织开展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及申报工作。  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召开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试点总结会,推动试点高校深化试点任务,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探索健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新举措。

  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新沪杯""浦江杯""上海市大学生法治辩论赛"等8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建上海市教育系统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工作协作组,全年开展12次活动,编辑出版《法宝--上海市教育系统校长依法治校手册》和"法治百宝箱"系列丛书(第四季之教育专题部分)。荣获教育部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法治演讲比赛个人一等奖、团体二等奖和"长三角地区法治教育优质课和优秀课程资源"一等奖47名、二等奖58名。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工作。建立市教委行政审批事项在内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目录管理制度以及起行政权力事项动态清理机制。完成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修订和发布工作。推进《上海市深化高校改革建设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方案》确定的14条放权政策落地落实。   (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在"上海教育"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16.01万人次。做好"全面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专栏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做好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共制发党政合署文件32件,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14件。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相关信息。推进招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受理答复信息公开申请61件,落实市政府依申请分办工作,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  实施政务公开评议和培训。制定印发2017年度上海高校和区教育局政府政务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引进社会专业机构,对高校和区教育局的政务公开、网上互动、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指标进行独立测评。组织2017年度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深化政策解读。聚焦教育综合改革,围绕民生关切,通过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加强政策解读、信息服务和舆论引导。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座谈会等总计45场,组织媒体采访活动175场,向媒体提供包含统发稿、问答稿、解读稿等在内的各类新闻稿件300余篇,累计超过40万字。做好委主要领导做客"中国上海"在线访谈工作。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教育大家谈等形式开展交流互动共计59项,浏览和参与者达5.8万人次。  (七)加强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加强对口帮扶工作统筹力度。召开上海市教育系统2017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和上海市教育系统对口支援工作小组。全年完成对口地区考察调研10批次,接待对口支援地区来沪考察11批次、71人次。

  落实市级人力资源培训项目。完成25个市级人力资源培训项目,做好对口地区校长及骨干教师来沪挂职培训、高校滇西扶贫定点帮扶培训、上海专家赴对口地区讲学等工作。开展组团式教育人才支援工作,选派由4名管理人员和36名学科教师组成的教育支教团赴日喀则市上海实验学校开展组团式定点支教工作,组团式教育援藏工作被选为市政府2017年对口支援精准扶贫十大案例之一。扎实推进为期3年的"1+11"基础教育互助成长计划,着力提升对口地区学校课程建设与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水平。  推进职教联盟内涵建设。围绕受援地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型产业的发展需求,设定专业规划,配套设计课程和开发教材,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聚焦对口帮扶地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培训人数近2500人。积极探索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为帮扶地学生实习就业提供平台。  (八)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加强档案管理与监督。推动档案普法教育,动员并组织系统参加国家档案局为纪念《档案法》颁布30周年举办的"宝葫芦杯"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知识竞赛。加强对直属单位和高校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市教委财资中心等多家单位进行档案安全专项检查,配合参与市档案局对上海体育学院进行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深化高校档案工作内涵建设。开展"市档案日"高校宣传活动,联合举办档案法治宣传与档案文化传播高校专场巡讲。加强档案工作理论探讨和研究。组织召开上海高校档案信息化工作研讨会,开展高校档案论文评选工作。

  (九)做好语言文字工作

  开展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评估和监测。建立语言文字监测专家队伍,对本市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媒体、公共场所等领域的语言文字使用实行动态监测,形成相关监测报告。开展公共场所用字检查"啄木鸟"社会实践活动,全市共20余所高中学校的近2000名学生参加活动。  组织开展各类语言文字活动。完成居民普通话普及情况的调查,上海的普通话普及率已达到国家对东部地区85%以上的要求。开展第20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2017年陈伯吹国际儿童文学经典作品诵读展示活动、《中国诗词大会》(第三季)上海地区选手面试选拔活动。推进"书香校园"阅读推广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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