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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

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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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诊断和改善工作的实施方案

推进江西高等职业院校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量的机制,使高校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提高内部质量保证工作效果,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参照教学部《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制定本实施方式。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完善质量标准和制度,提高相关人员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满意度度为目标,遵循“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大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江西高等学校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举证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可持续诊断改进工作机制,继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目标任务

以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库为基本依据,创办学校学校自诊改革,省教育厅根据需要建立抽样复核机制,推进高职高校在建立教育工作诊断和改进制度的基础上,实行网络化、全覆盖,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实现教育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具体任务是:

(一)完善高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获得诊断和改善部分促进高校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的不同层次建设建立完整、相对独立的自我质量保证机制,加强学校各级管理系统之间的质量依赖关系,形成全要素、网络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相关。

(二)提高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 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发挥诊疗改革的基础性作用,促进高校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完善预警功能,提高学习能力学校教育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三)树立现代质量文化。 通过开展高校内部质量保障引导系统会诊、提高高校质量意识,建立和完善质量标准体系系,不断提升标准内涵,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培养。三.基本原则(一)数据分析与实际调查相结合。 诊察变更主要基于对学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分析,辅以灵活有效的实际调查研究。(二)坚持标准与注重特色相结合。 各大学可在本方案中在此基础上,根据情况调整补充有利于个性化发展的校级诊疗改革内容内容。

(三)自查复查与抽样复查相结合。 从大学自主诊断基础、省教育厅根据需要对学校进行抽样复核。四.看病复查与复核(一)就诊变更对象和复核样本

1 .独立设置的高校应每三年至少完成一次质量保证体系改变诊疗方式。 到2018年底,所有独立设置的大学(除规定外)必须完成第一轮质量保证体系的诊断改进工作。2.2010年12月31日之后新建的大学将在2018年底前自愿开展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的,可以申请接受省教育厅的诊改工作指导。但是,不属于讨论样品的范围。3 .省教育厅在改变学校自诊的基础上,每三年抽样复核一次的学校数量必须在总数的1/4以上。 抽样采用分层抽样方法,考虑进行讨论对象大学的地域分布、规模、专业领域等具有代表性和均衡性性行为。

4 .省教育厅从国家示范学校和骨干学校中选择了5所高校作为诊改试点单位通过对试点工作的跟踪和指导,完善我省高等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疗改革工作的落实方案。 其他高校诊疗改革是自主的同步进行。(二)基本程序

1 .制定方案。 高校要按照省级医改工作落实方案的要求要制定我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疗改革的实施方案,编制我校内部质量体系建设计划将有关方案和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2 .主动诊改。 高校根据我校诊疗改革实施方案,主要要以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和我校相关管理平台数量为中心根据,定期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自主诊断。 医院学校自主诊疗周期为3年,但每年必须完成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改善小循环(包括诊断——改善——评估等环节)并制定年度自测改革报告。 学校自主诊疗的变更可以安排校内人员实施,也可以主动邀请校外专家参加。3 .抽样复核。 研讨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检查学校的自主诊断改革的有效度。 省教育厅负责组织样品讨论。 进入被讨论过的学校请提交以下资料。

(1) (学校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 )格式为附件二。

)2)近两年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3)近两年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近两年学校、校内职能部门、医院(系)年度自检改革报告。)5)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及其他次级方案。

(六)学校所在地区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具体申请要求由省教育厅确定,申请材料应当从复核工作开始前30天,在校园网上公示。(三)结论和使用

结论反映高校自主诊断结果、改进措施和专家讨论结果的适合度。 高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中,诊断要素共有15项。 讨论的结论分为“有效”、“异常”、“应该改善”三部分种类、标准如下

在有效的——15项诊断因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讨论结果一致第12项; 改进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效果显著。异常——15项诊断因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讨论结果一致<;10项; 改善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改善上述标准以外的情况。

学校实施方案中诊断要素有调整的,根据实际诊断要素数量根据上述比例原则,确定相应的标准。

“等待改善”和“异常”的学校改善时间为1年,将进行改善期满后须重新提出复核申请,再次复核结论为“有效”的,同一周期内可不再接受复核。复核结论为“异常”和连续 2 次“待改进”的学校,省教育厅高教处将对其采取削减招生计划、暂停备案新专业、限制项目审报等限制措施。院校如果没有被列为复核对象,但未按规定开展诊改工作或未按时提交完整的诊改工作材料的,视作复核结论为“异常”。五、工作组织

(一)江西省教育厅组建“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简称省级诊改专委会)负责诊改工作的业务指导。诊改专委会秘书处设于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设立诊改工作网站,集中发布诊改工作的相关政策和信息。省教育厅委托诊改省级专家委员会,探索建立诊改专家认证制度,建立动态的诊改专家库并规范专家管理。(二)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总体要求,统筹规划本省(区、市)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执行方案和工作规划。各高职院校研制本校的诊改工作实施方案。 (三)省教育厅设立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专项资金,用于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落实。(四)各高职院校要在人员和经费上为内部质量体系诊改工作提供充分保障。要选聘熟悉高职教育、有丰富经验的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本校的诊改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诊改工作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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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省教育厅于每年 10 月公布复核抽样的范围、原则和方法,并在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江西省下一年度接受复核的院校名单。各院校也可主动向省教育厅申请接受复核。

(六)复核工作主要采用数据分析和现场调研相结合的方法,现场调研实行明访和暗访相结合,采用明访时,至多提前两小时通知,尽量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每期复核工作的时间为三个月,每年八月份公布复核结论。学校应根据复核工作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六、纪律与监督

各高等职业院校要加强诊改工作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诊改工作信息公告制度。

(一)各高等职业院校要按照报备的实施方案开展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如有调整,须及时报备。(二)复核工作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规定。现场调研以暗访为先,明访至多提前两小时通知。

(三)复核专家被确定为专家组成员后,不得接受邀请参加复核学校的诊改辅导、讲座等活动。如有违反,应予更换并及时公布。参加复核的专家组名单不对外公开,在复核过程避免与被复核院校直接见面(明访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取得必要的材料即可)。省教育厅在选取复核专家时实施回避原则,专家所在院校也被列为抽样复核对象的,不得被聘为其他院校复核专家组的成员。确有必要时,向全国诊改专委会申请派遣外省专家主持复核工作。(四)省教育厅将指定网站,将诊改相关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名单、接受复核院校应公示的材料,以及复核结论、回访结果等集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要严格复核专家管理,对违反纪律或社会反响差的专家,应从专家库中除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附:1.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2.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江西省教育厅二 O 一六年五月五日附 1

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诊断 项目

诊断要素 诊断点 影响因素参考提示 数据管理平台 相应编号 1 体系总体构架

1.1 质量保证理念质量目标与定位

学校发展目标定位是否科学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是否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是否符合学生全面发展要求;质量保证目标与学校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目标一致性、达成度。1.3/7质量保证规划 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是否科学明晰、符合实际且具有可操作性;实际执行效果是否明显。 1.3/7

质量文化建设

师生质量意识,对学校质量理念的认同度;质量保证全员参与程度;质量文化氛围;持续改进质量的制度设计是否科学有效,是否实现持续改进。2.2/8

1.2 组织构架

质量保证机构与分工 学校、院系各层面质量保证机构、岗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分工与职责权限是否明确。 8质量保证队伍

质量保证队伍建设是否符合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要求;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对质量保证机构、人员是否有考核标准与考核制度;考核机制是否严格规范;能否实现持续改进。8.2/8.61.3 制度构架 质量保证制度 学校、院系、专业、课程、教师、学生层面的质量保证制度是否具有系统性、完整性与可操作性。 8.1执行与改进

质量保证制度落实情况与改进措施是否具体务实;质量保证制度是否不断改进和完善;是否定期发布质量年度报告,质量年度报告结构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准确;院(系)、专业自我诊改是否已成常态。8.7

1.4 信息系统信息采集与管理

是否重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建设;人财物是否有保障,管理是否到位,运行是否良好;是否建立信息采集与平台管理工作制度,数据采集是否实时、准确、完整。3.4/8.1信息应用

是否运用平台进行日常管理和教学质量过程监控,各级用户是否定期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常态化的信息反馈诊断分析与改进机制。3.4

2 专业质量保证2.1 专业建设规划

规划制定与实施 专业建设规划是否符合学校发展实际,是否可行;规划实施情况如何,专业机构是否不断优化。 1.3/7.1-7.6/9.2目标与标准 有无明确的专业建设目标和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否规范、科学、先进并不断优化。 7.1/7.3/7.4条件保障 新增专业设置程序是否规范;专业建设条件(经费、师资、实验实训条件)是否有明确的保障措施。

3.4/4/5.1/5.26/7.4/7.52.2 专业诊改

诊改制度与运行 学校内部是否建立常态化的专业诊改机制;是否能够促成校内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 3.4/8.1/8.7/9.1/9.2诊改效果诊改成效如何,人才培养质量是否不断提高;校企融合程度、专业服务社会能力是否不断提升;品牌(特色/重点)专业(群)建设成效、辐射影响力是否不断增强。4/5/6/7/9外部诊断(评估)结论应用

是否积极参加外部专业诊断(或评估、认证);外部诊断(评估)结论是否得到有效应用,对学校自诊自改是否起到良好促进作用。4/5/6/7/92.3 课程质量保证

报名招生

报名招生

是否具有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7.2/7.5目标与标准 课程建设规划目标达成度;课程标准是否具备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与完备性。 7.2/7.3诊改制度实施与效果

校内是否开展对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诊改,形成常态化的课程质量保证机制;是否对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产生明显的推进作用。3.4/7.2/8.1/8.28.5/8.6/8.73 师资质

量保证

3.1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规划制定 学校、院系、专业等层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科学性、一致性和可行性;规划目标达成度。 6.1/6.2/6.3/6.4实施保障 是否能为师资建设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必需的外部环境、组织管理、资源支撑、经费等保障。 5.2/7.1/7.2/8.1/3.2 师资建设诊改工作诊改制度

是否制定专兼职教师、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聘用资格标准;是否开展对师资队伍建设成效的诊改,形成常态化的师资质量保证机制。6.1/6.2/6.3/6.4/7.2实施效果

教师质量意识是否得到提升;教学改革主动性是否得到提高;师资队伍数量、结构、水平、稳定性、社会服务能力等是否得到持续改善;学生满意度是否得到持续提升。6.1/6.2/6.3/6.4/8.74 学生全

面发展保证

4.1 育人体系育人规划

是否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标准;学生素质教育方案制定是否科学,培养目标定位是否准确;是否因材施教,注重分类培养与分层教学;是否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加强创意、创新、创业教育。5.2/8.3/8.4

诊改制度 是否实施对育人部门工作及效果的诊改。 8.1实施与效果

育人工作是否已形成常态化诊改机制;育人目标达成度;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主动学习积极性、职业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是否得到提高。2.2/3/7.2/9.24.2 成长环境

安全与生活保障

是否实施对服务部门服务质量的诊改,并形成常态化安全与生活质量保证机制;学校安全设施是否不断完善;学生生活环境是否不断优化;学生诉求回应速度、学生满意度是否持续提高;意外事故率是否不断降低。特殊学生群体服务与资助

建立家庭困难学生、残障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特殊学生生活保障管理运行机制情况;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情况;能否为特殊学生群体提供必要的设施、人员、资金、文化等保障。5.2/8.85 体系运行效果

5.1 外部环境改进

政策环境 能否促进社会资源引入、共享渠道的拓展;政策环境是否利于学校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与完善。资源环境

是否能够促进校内办学资源的不断优化;学校资源环境能否促进质量保证体系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与完善,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合作发展环境 学校自主诊改机制是否有利于政校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的不断优化;合作发展的成效与作用是否不断呈现。 7.5/9.35.2 质量事故管控

管控制度

是否建立质量事故管控反馈机制,制定质量事故分类、分等的认定管理办法,对质量事故处理及时有效;是否建立学校、院系两级质量事故投诉受理机构,制定质量事故投诉、受理、反馈制度;是否定期开展质量事故自查自纠,形成质量事故管控常态化管理反馈机制。8.1

发生率及影响 学校质量事故的发生率、影响程度;处理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的速度与能力;学校质量事故与投诉发生率是否逐年减少。预警机制是否建立过程信息监测分析机制与质量事故预警制度;是否有突发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应对工作预案;是否有近三年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及其反馈处理效果报告;8.15.3 质量保证效果

规划体系建设及效果 各项规划是否完备、体系是否科学,实施是否顺利,目标达成度如何。

标准体系建设及效果 专业、课程、师资、学生发展质量标准是否完备、先进、成体系;能否在诊改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社会认可度如何。诊改机制建设及效果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日趋完备;持续改进的机制是否呈常态化并步入良性循环,人才培养质量是否得到持续提升。5.4 体系特色 学校质量保证体系特色 学校自身质量保证体系能否形成特色,应用效果好,并能发挥辐射与影响作用。

注:1.本表设 5 个诊断项目,15 个诊断要素,37 个诊断点。2.“数据管理平台相应编号”所列的各指标编号,起引导作用,不是规定或标准。附 2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

一、 自我诊改工作概述(500 字以内)二、自我诊断与改进报告表诊断项目 诊断要素 自我诊断

意见

改进措施 改进成效 1 体系总体构架 1.1 质量保证理念 1.2 组织构架 1.3 制度构架 1.4 信息系统 2 专业质量保证 2.1 专业建设规划 2.2 专业诊改 2.3 课程质量保证 3 师资质量保证 3.1 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3.2 师资建设诊改工作

4 学生全面发展保证

4.1 育人体系 4.2 成长环境 5 体系运行效果 5.1 外部环境改进 5.2 质量事故管控 5.3 质量保证效果 5.4 体系特色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注:1.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每一诊断要素的“自我诊断意见”需阐明目标达成程度,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总体不超过 500 字。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应占一半左右篇幅。

3.每一诊断要素的“改进措施”需突出针对性、注重可行性。总体不超过 200 字。 4.每一诊断要素的“改进效果”指实施改进措施之后已经显现的实际效果,不是预测或估计成效。如果措施尚未实施,请加说明。总体不超过 200 字。 5.自我诊改务必写实,无需等级性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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