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补充工作通知
教育信息化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档案
川教考院〔2011〕138号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招收,关于高职学院、中职学校:
为2011年完成教育部下达我省中职招生目标任务,促进我省中职教育可持续发展,现将2011年中职学校助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追述时间、地点
普通类追述时间: 9月15日日报到货,9月16日-18日录用; 地点:成都市福苑酒店(成都市红星路四段98号,总机028-86715511 )。 我省2011年藏区' 9.3 '免费教育内地中职学校招生补课时间、地点同上。
艺术系补录期为9月16日-18日; 地点:芳草街26号。
二.追述工作组织和管理
中国教育信息化
三、五年制高等专科学校补记
1 .五年制高等专科学校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两州一县(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木里县)考生不再参加五年制高等专科学校的补习。
2 .补录时,学校应首先提交《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专业确认和未报到考生退档库》 (库结构见附件一),并提交书面报告和缺课名单(加盖公章),注明初次录取总人数、报到的新生人数和退学人数。
3 .五年制高等专科学校补录应先录取招生报名,再补录未注册考生。
(1)学校首次采用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见附件二)实行公开招生(甘孜州、阿堡州、凉山州木里县不再招生),具体安排由有关市州确定并公布。 8月19日,省教育考试院在相关市州的招聘邮箱发放了《五年制高职专科征集志愿数据库结构》 (见附件三)。
高职高专是什么学历
补课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报名顺序和学校未完成计划数按1:1由高到低供学校审核。
)2)首次录取满额学校,实行补一补,未报新生,录取的五年制高等专科学校新生一律不得撤回文件交换记录。
四.学校自主招生补课
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初(高)中毕业生的补录,由生源所在市(州)招收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追述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川招考委员会) 2011 ) 19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新生办法的通知》 (川招考委员会) 2011 ) 38号)的要求进行。
五.招生经费
各学校应按《四川省物价局 财政厅 关于规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川价) 2006 (72号)文件规定,在补录结束时与省教育考试院或市)州征集结算募集经费报销。
六.其他
补录时,学校招聘人员应持介绍信和照片,办理招聘场地工作证,招聘时持证件入场。
学校招聘人员的食宿自理。
主题词:中职招生补课工作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11年8月17日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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