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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职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管理规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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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职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烈山职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管理规程制度一.问题的打印、保管、发送管理规定

1、应选择符合保密要求的印刷单位承担卷宗印刷、分装任务。2、应专门负责监督保密规定的执行,执行质量要求的监察员。3、试卷打印过程中应与命题人保持密切联系。4、对试卷内容、题例、语言、排版和印刷质量等问题进行全面校对、审核。5、必须建立试卷运行和启用前保管所需的规则和纪律,确保无遗漏。6、试卷应由专人专车运送。 试卷交接过程中,相互清点并核对试卷数量,密封、包装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字负责。7、不得明确寄送试卷清册。 必须符合保密的有关规定。8、各级鉴定指导中心(或相应单位)使用保密装置保管试卷。9、在试卷、答案、评分标准生效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封。10、考点可交的,应在考试前2小时(交通不便地区视情况而定)由两人以上共同领取,设备清单领取时间以最短准备周期为准。二、理论试验场设置要求1、基本知识考查室应为标准室。 宜选择环境安静、易管理、清洁、光线明亮,他人不得随意出入。

2、各试验室考生一般不超过30名。 执行单人、单人、单人。 桌子必须摆放整齐,前后、左右间距不得小于80厘米。 考试桌椅进行一次检查,如有划痕,尽早修理或更换,尽量选择平整的桌椅供考生使用。3、考点、试验室布置应干净整齐。 张帖欢迎标语、试验室分布图、试验规则、试验预备、试验开始、试验结束的信号、试验时间表、路标等。4、每个考点设办公室、保密室、监考人员休息室、医务室、考生咨询处、茶水处、考生禁带物品存放处、自行车存放处等。 考点布置完毕后检查一次,然后关闭,等待考试。5、考试所需的纸张、表格和用具,如稿纸、考生登记卡、主考、监考和工作人员证章、监考人员签名簿、胶水、黑水、锥子、白线、剪刀、包络线、粉笔等应在考试前准备好。6、试验区设主考一人(必要时设副试),每间试验室设监考二人。 录用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纪律性强、健康条件好的同志担任主查监察员。 培训教师不得担任本校试验室的监督。 监考人员分工负责在哪个试验室监考,考前不得泄露,不得提前告知监考人员。

7、考试前,召集主审、评委(监察员)开会。 学习有关文件,学习考试监督规范,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各试题试卷的发放,特别是标准化试卷的发放、装订、封装等,要提出具体要求。 对于可能发生的偶发事故,以及如何防范和应对,必须深思熟虑,确定防范和应对的方法。 要特别防止作弊、泄露试题、丢失等事件的发生。三.理论评审考场规则1、考生不得进入试验室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计算机。 我只有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指南针、三角板等。2、考生不得在允许带入试验室的文具、手、脚或其他地方书写公式或文字。

3、考生在考试前十五分钟进入试验室,按准考证指定的编号就座,将准考证放在讲台右上角,供监考人员核查,并在考试前十五分钟发放试卷。迟到4、30分钟的话,不能进入试验室。 考试30分钟后,交卷允许退出试验室。

5、考生必须用蓝色、黑色钢笔或蓝色、黑色圆珠笔在试卷上答题,要求字迹清晰、工整。6、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考试问题的任何内容。 考题字迹不清晰的,可以举手问监考人员。7、考生除在试卷封缄线上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外,不得在卷面上做其他可能表明身份的标志。8、考生在考试室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 你必须独立思考,独立完成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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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不能立即停下试卷离开教室,把试卷、稿纸带走。10、考生必须正确处理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不得顶嘴、偷看、牵连、倒带、偷换他人的回答。四.技能考核考场规则

1、考场场地必须清洁、卫生、明亮。 设备仪器必须齐全,需要准备的加工卡量具、原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2、试验场地必须配备足够的设备检查、材料供应人员,并在距离试验场地10米处设置警戒线,试验时有专人把守,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3、考试前一天,估价所张贴考场编号、饮水处、卫生室、小卖部、厕所分布示意图,同时张贴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等,组织考生熟悉场地、设备和站点。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换设备或改变位置。 4、每个考场设评估小组,主要参加一个考试。 监考人数与考点工作人员人数之比取决于工种的特点。 监考人员在考试前40分钟到考务组领题,到考场发放备件,查看设备等。 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穿戴准考证,携带允许携带的加工卡测量仪、原材料及体型证书(学生证)进入考场号码录入站。 监考人员确认证书和工卡量具、原材料无误后,将试题开封发放。 然后考生根据需要摆放卡片测量仪和原材料,熟悉设备。 考试开始时间到了,监考人员统一发布命令开始操作。5、考生应根据本工种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和操作规程独立完成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地点,不得挪用考勤卡、原材料等,不得相互串通、替代。6、监考人员要认真负责所负责的考点对试验室的监督和服务,但不得对考生进行指点和评论。 因设备和试验场问题延误的时间可由监考人员记录顺延。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出场后不得在考场周围停留或喧哗。 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监考人员核查,考生得不到号码现场,考试片上不得留有任何标志。8、考生操作完毕,出场必须按文明生产要求处理现场。 试验结束时间一到,一律中止操作。 继续使操作者的成绩无效。

9、监考人员要对考生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违纪情况、操作完成时间等认真填写考场记录。 对违纪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宣布销毁试件、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10、考生制作的试件由监考人员或监考人员通过工作路径传递给改号人员。 更改号码时,其他人不能在现场。 请认真填写号码记录。 记录应严格保密,密封妥善保管,登记、统一时方可启封核对号码。11、试件浇筑、更换编号后需要装袋封装的,须装袋封装,浇筑、更换编号人员封袋签字后交考务组寄存处。 需要立即向审查小组发送评价时,编号变更负责人必须通过工件转发负责人及时送达。 工件交接中,为了防止丢失、破损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五.监考人员守则(一)监考人员的任务和职责:

1、监考人员应首先了解考点、试验室规则和注意事项以及自己监考的试验室。

2、每科考试开始前30分钟,两名监考人员同时领题,核对袋表科目名称是否与同室考试的科目相同,无误后连同考生登记簿、稿纸和装订机一同带入试验室。

3、考生进入教室时,监考人员应站在门口逐一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及其在试验室有无考试,以及是否携带违禁品进入试验室(如书本等)。 4、进入教室后,监考人员向考生朗读《考生须知》和注意事项,考前朗读,不占用考试时间。 另一位监考可以当众拆题、核对科目、清点份数、页数,准备出题。5、试卷发放后,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本科室试卷有多少张,共有多少页。 让考生检查一下。 并提醒考生有无空白页,发现空白页要举手提问。 如果有答题卡,指导考生根据需要正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科目等几个项目。 普通试卷时,提醒考生在试卷封缄线内按要求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工种等项目。6、考试开始后,两位监考人员一个人站在试验室观察考生考试情况,另一个人可以在考试室内慢慢安静地行走,一张张考生的准考证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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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考生不要写在封缄线外。7、各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可提醒考生。8、监考人员不得对试题作任何解释。 发现个别字迹印刷不清晰的,可以核查并写在黑板上。9、考生在考试中突然发病,有监考人员通知考点外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前往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说服考生停止考试。

10、监考人员必须认真进行监考,认真执行考场纪律。 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在旁听、带走、谈话、传递等情况下,应当立即发出警告,并记录在《试验室记录表》中。 情节严重的,应当另写书面报告供主考,交管理部门处理。 发现冒充者的,考试后重新调查查明,情况属实的,应当取消考试资格,认真对待有关人员。11、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试卷封面实际考试人数、缺席人数和试验室记录表的全部内容。 试验室记录表填写后贴在试验纸袋封面的“试验室记录表”贴线上。(二)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人员要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认真遵守试验室纪律,保证考试顺利进行。2、考试后,逐一核对考生的准考证号与试卷上的准考证号是否一致,考生与准考证是否一致。3、开封试题后,如发现份数不够或不是本堂考试科目,应立即报告主考。4、监考人员不得对试题内容做任何解释,考生如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楚、缺页或空白页有问题时,可以当众回答。

5、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或行为不端,应先口头警告,及时进行教育,同时在《记录本》上如实填写违纪舞弊情况,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及时报告主考处理6、发现考生生病,应由监考人员之一通知考外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前往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止考试。7、监考人员不得在试验箱内吸烟。 不能看书和报纸,不能谈笑。 不要抄写问题或做题。 不能把问题和答案带出考点。8、考试时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可以提醒考生。 考试时间结束后,按准考证号先后顺序依次收集试卷,按规定装订封装。 发现试卷不足时,应立即报告主考进行跟踪。9、监察员有权阻止本试验室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试验室;

10、监督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职守。 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监考的,经主查同意,可以有人接手并离开。11、监考人员应当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 监考人员监督盗窃,营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六.审计师规范(一)审计师的任务和职责:

1、评审人员在规定工种(试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评审和考核。2、评估人员在进行职业技能评估前,应熟悉本次评估工种、项目、内容、要求及评估标准。3、负责审查场所、设备、工、卡、量具的检验及其审查所用材料的检验。4、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应独立完成各自承担的任务,不得相互暗示和沟通。5、一般情况下,考证员不参加监督,不和考生见面。6、评委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逐项评分,认真填写评分记录并签名。

7、鉴定对象有违纪行为的,审查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停止审查、宣告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考场记录。8、操作技能考核检查、评分工作完成后,写出考核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鉴定意见。9、协助考生做好应试工作。

10、评价人员要不断学习职业技能鉴定知识和技术,提高鉴定水平。(二)审计师规范:1、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鉴定水平。2、评审必须佩戴评委胸卡3、认真履行评委职责,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4、公道正派、廉洁奉公,严格执行亲属职业技能鉴定回避制度。5、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公正评价,严格执行评分标准,独立评价,如实认真填写考核记录。7、拒绝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变更鉴定结果的不正当要求。七.评分规则

1、阅卷(阅卷)人员应认真了解标准答案、检验方法和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阅卷,维护职业技能鉴定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2、阅卷评分开始前,评分组负责人应召开相关人员研判,掌握评分标准答案、检测方法和评分标准,统一执行评分标准的程序和方法。3、评标小组负责人根据流水作业要求,确定具体分工,分工确定后,不得在阅卷过程中调换。4、不要私拆密封试卷。 不得撬看密封线内考生姓名、考号。 不得篡改考生的答题和成绩,更换工件。5、发现装订不准确的试卷、编号不明的工件等异常时,应立即报告评估小组负责人,并请相关人员解决,不得擅自处理。八.巡视员工作规则1、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委派巡视员到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工作。2、巡视人员要求坚持原则,熟悉业务,认真负责。

3、巡视员必须持有巡视员胸卡。

4、巡视员严格按照考场各项规章制度、考场纪律、鉴定规程和要求,对鉴定工种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促进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规范化考核,根据派出单位的委托,做好其他方面的调查工作5、巡视员对严重违纪、舞弊的考生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对有权更换重大失职和不负责任的审计师、监督员建议的考场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派出机构,提出处理意见。6、巡视工作结束后,应会同鉴定站(所)负责人对本次鉴定工作进行正确评估,总结工作,并书面材料报告派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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